西团发〔2015〕6号
关于组织开展西南大学首届
“含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促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优精神,培育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西南大学首届“含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含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创意青春·创享未来
三、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
协同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工部、学生处、招就处、对外联络部、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经济管理学院团委、资源环境学院团委、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纺织服装学院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创业协会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工部、学生处、招就处、对外联络部、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校团委等相关单位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大赛管理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企业家和投资人等组成。
各参赛单位成立竞赛工作机构,负责开展本单位预赛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五、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六、推进步骤
(一)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各参赛单位在推报复赛项目时,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二)2015年9月13日前,各参赛单位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大赛管理办公室。在3项主体赛事中,不接受个人的申报。
(三)2015年10月,举行全校复赛。大赛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通知各参赛单位。
(四)2015年11月,举行全校决赛。大赛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3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含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学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参赛单位要在继承和发展学院创新创业宗旨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完善两级赛制,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大赛管理办公室制定了《西南大学“含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章程》及3项主体赛事的具体规则,并将在今后的竞赛中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各参赛单位要结合大赛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鼓励各参赛单位依托大赛平台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体系,注重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3.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大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二级团组织、学生组织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各参赛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参赛单位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在校园中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校团委联系。
联 系 人:于 涛
联系电话:682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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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